• Mon - Sat 8:00 - 18:00
  • hbpelawyer@163.com
  • 0718-8277822

运用法理获赔偿

  • 2014-06-08 11:45:53
基本案情:
  2013年1月16日,赵某之夫,张甲、张乙、张丙等人之父,因年迈而迷失方向,找不见回家的路,误入宜万铁路封闭区内行走,被行进中的K1098次列车在K1320+350处压死。事后受害人家属与恩施火车站多次协商,终因《铁路法》第五十四条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 条的规定,铁路运营商只愿意按照规定赔偿3000元丧葬费用而拒绝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费用无果,双方发生纠纷。 2013年5月2日受害人家属收到《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认定受害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家属承担事故全部费用。 
代理经过及结果:
  2013年3月,彭承贵律师接受赵某、张甲、张乙、张丙等人的委托,担任受害人近亲属的代理人,并现场取证,走访知情人,对该案进行多方分析,娴熟的运用法理进行了论证,为受害人获得了七万余元赔偿,并已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