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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恩律所 ▍新闻 ▍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授牌

  • 2019-07-12 15:23:24
   2019年7月10日,湖北民族大学(前身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与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在鹏恩律所会议室举行“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授牌仪式。
   鹏恩律所主任彭承贵律师、副主任彭铖珍律师、冉崇庆律师与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汪燕老师、副院长李文革老师、李勇老师等十几位律所工作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参加了该仪式。


   法学院院长汪燕老师将“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实践教学基地”铭牌授予彭承贵主任。仪式之后,彭承贵律师、汪燕院长、李文革副院长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首先,鹏恩律所主任彭承贵律师对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副院长、老师及学生们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会上,彭承贵主任向来宾就律所的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并总结汇报了鹏恩律所成立六年来对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对在校大学生实习、见习培训所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作了详细汇报,同时还就未来在校大学生的实习、见习规划和实习基地的建设提出新的构想、新的思路。

其次,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汪燕院长在致辞中表示,对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提供如此好的平台表示感谢。表示鹏恩律师事务所在恩施州内有相当的实力和影响力,而且也有很多湖北民族大学毕业的优秀律师。湖北民族大学非常重视学生的法学实务实践能力,而这种实践能力的培养仅在学校里是无法完成的。此次湖北民族大学与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的深度合作对促进人才培养非常有意义,对大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文革老师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李文革老师表示,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不仅仅是学校的实践教育基地,也成了就业基地,并明确表示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将探索合作方案,包括律师进课堂、疑难案件分析与探讨、法律前沿论坛等等。

最后,鹏恩律师事务所在职律师和鹏恩律所实习的大学生分别对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和湖北民族大学表示感谢,尤其是在鹏恩律所工作的毕业于湖北民族大学的律师们在会上表达了对母校培育的感激之情,感谢恩师的教育之恩。

    鹏恩律所自2013年成立以来,先后接受大学生实习39人,其中湖北民族大学37人,培养律师实习10人,其中湖北民族大学5人,律所安排就业为17人,其中湖北民族大学的学生6人,六年里曾为湖北民族大学学生提供就业岗位15人次。

 

 鹏恩律所治所理念为“至诚、至专、团结、感恩”,“感恩 ”是律所的“魂”,回报社会是律所的终极目标,也是我所存在的价值体现。接纳在校实习生、见习生,为其提供学习实践平台,是我所“感恩”的具体体现之一,我所将这个感恩行为做成鹏恩律所的永久品牌。

 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与湖北民族大学此次的合作创新了人才合作思路和模式,加强了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合作,促进了鹏恩律所与湖北民族大学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和深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