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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 2014-06-05 08:50:29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就《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6月4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意见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有关背景和意义。
 
  答:职业道德建设是律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律师工作的质量和生命。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必须切实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讲道德、重品行、守规则。只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才能促使律师以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充分发挥律师工作的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二,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律师工作肩负着重要责任。要胜任这一职责,必须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基本保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三,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律师事业发展迅速,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但是,当前律师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少数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违反执业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妨碍了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形象。只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下大力气解决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奠定基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保障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司法部近日印发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记者: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部署,坚持不懈地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切实解决在当前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请您谈谈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加强以“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坚定信念、服务为民、忠于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爱岗敬业。
 
  一是要组织广大律师结合自身思想和执业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本质属性,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对我国律师行业的不良影响和侵蚀。
 
  二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服务为民理念,正确处理执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通过执业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三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在执业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尊重司法权威,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充分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促进案件依法、公正解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和服务事项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恪守诚实信用,不得违反或者懈怠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执业利益冲突限制性规定,不得利用提供服务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利益,不得向委托人索取额外财物或利益,不得与他人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采用不当方式与同行进行竞争。
 
  六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切实做到爱岗敬业,珍惜律师荣誉,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注重陶冶个人品行和道德情操,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律师个人声誉和律师行业形象。
记者:请您谈谈如何健全完善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答:在健全完善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方面主要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针对目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不够健全,律师失德失信、违法违纪行为教育引导及监督惩处依据不足的问题,司法部、全国律协将制定《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修改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将针对本地律师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规范体系和配套制度建设。
 
  二是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列为律师年度培训必修课,推动职业道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律师群体思想活跃、执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充分运用新媒体、互联网以及微信、微博等各种灵活、便捷的传播方式,拓宽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途径,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在坚持全员轮训的基础上,做好分类、专项教育培训工作,以实习律师、初任律师、异地调动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为培训重点,建立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等问题突出律师的教育培训机制,有的放矢地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三是健全完善律师践行职业道德的监督管理机制。严把律师执业“准入关”,把品行良好作为申请律师执业的重要条件,从源头上确保律师队伍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加强对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重点加强对律师承办重大案件情况和有不良执业记录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及时查处律师失德失信、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全国和各地律师行风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定期开展活动、组织评查、听取意见。健全律师执业档案制度,建立全国律师执业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律师执业信息公开,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接受社会、媒体和当事人的监督。
 
  四是健全完善律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律师执业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完善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运用评先创优机制,大力选树和表彰律师队伍中自觉践行职业道德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感染、带动广大律师,在全行业形成守德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惩戒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律师失德失信、违法违纪行为,对律师队伍中品行极为不端、严重违法违纪的,坚决将其清理出律师队伍。
 
        五是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扶持保障政策。进一步健全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权利救济的工作机制;推动律师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给予政策扶持,努力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升级;创造有利于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健全扶持律师业发展的保障机制,推动落实扶持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政府购买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支持西部律师、青年律师和专业、涉外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
 
  记者:司法部对贯彻落实意见有什么考虑?
 
  答:司法部要求各地司法厅(局)党委(组)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做到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取得实效。一是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直接管理责任,对放任不管酿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二是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在执行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有组织、有计划地针对本地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三是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宣传律师队伍践行职业道德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先进典型,宣传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