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节假期放假的通知
尊敬的鹏恩客户朋友们:
2016年春节将至,根据相关规定,我所关于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2016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五)至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七),共计12天。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常上班;
2、放假期间,广大客户朋友可以登录我所官方网站www.hbpengen.com或者直接关注我所微信公众平台(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了解相关信息,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通过我所官方网站的QQ在线客服以及鹏恩团队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广大客户朋友对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的关注和支持,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全体员工恭祝大家猴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