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恩律所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所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9月13日(阴历八月十五)至9月15日(阴历八月十七)放假,共三天,9月16日(阴历八月十八)上午8:30正式上班。
二、请律所工作人员做好自己的节前工作安排,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办公场所安全,有序。
三、放假期间,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外出人员请注意出行安全。
特此通知
预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