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鹏恩刑辩律师团队的努力下成功为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当事人小红(化名)、小英(化名)争取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
简单来说就是,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不把案件移送到法院,不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嫌疑人进行公诉,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如果确实涉嫌刑事案件,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能够被不起诉就是很好的结局。被不起诉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不属于犯罪,对自己未来和家人不会产生太多影响。
律师工作
2023年4月,当事人小红(化名)、小英(化名)找到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彭铖珍、许邦元律师,经接待询问得知二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江苏省溧阳市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律师为其分析了涉嫌犯罪的犯罪构成,详细讲解了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规定,经进一步询问当事人的实际要求,她们表示自己刚入社会,还是希望律师能尽力帮忙争取到影响最小,最好的结果。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律师分别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1日四次前往江苏省溧阳市公安局、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期间与检察官多次进行有效沟通。同时为照顾到当事人的迷茫与焦急,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困惑和问题。
律师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有条不紊的完成了辩护工作,积极协调了检察院检务系统异地阅卷,节省了涉案人的诉讼成本,配合公诉机关及时协调涉案人对案涉非法获利的退出,提出了具有积极意义的辩护观点并被公诉机关认可,最终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最终,2024年11月1日,小红(化名)、小英(化名)在律师的陪同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领取了不起诉决定书。对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并表达了感谢。
律师建议
判断案件有无不起诉的辩护空间要综合多种要素,比如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认罪悔改态度等。一个专业的辩护律师,会根据刑事诉讼的进展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进度,比如何时沟通量刑、何时沟通认罪认罚以及何时提出证据方面的异议。
从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说,合格的刑事律师并不是事无巨细地挑侦查、公诉甚至法院的问题、瑕疵,而是从最适合自己当事人角度出发设计辩护方案。比如证据充分的法定标准时,适当适时建议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争取较轻量刑,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时,要坚决地向办案机关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办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