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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暑假见习总结——李珊珊

  • 2014-09-11 16:51:21
 
——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见习生:李珊珊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不仅要学好理论知识,更要有实践的经验,因此见习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极其宝贵的机会,它不仅是对我们以前所学的法律知识的检验,也让我们对今后的学习更加明确,更加有目的的去学习,从而提高我们的学习质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暑假我特利用充足的时间去律师事务所见习,因为在律师事务所,我们不仅能近距离的接触当事人,了解案情,还能熟悉办案的整个法律流程,而且律师事务所也是最能锻炼人的地方,在那里我们能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实务中去,感知办案的每一环节。
​      刚来到律师事务所,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全新的,新的工作环境,与学校截然不同的作息时间。与我们朝夕相处的也不再是往日熟悉的同学,而是久经职场、经验丰富的律师。对于我们这些从未进入职场见习生来说,一切都得从零做起,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我们敢于尝试,一定会有所收获。时光如梭,岁月如流。短暂的见习生活在不经意间已悄悄接近尾声,回顾我们见习期间的幕幕场景,仿佛还在昨日,沉浸其中,让人难以忘怀。记得我们初来律师事务所时,对于很多事情都充满好奇心,有些兴奋。尤其是当我们第一次接触卷宗时,激动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虽然在课堂上,老师也讲过很多的案例,但都是一些最简单的,没有卷宗中如此的详细,拿到卷宗后,我迫不及待地认真翻阅起来,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叠纸,但其中的份量却如此之重。看完一整份卷宗,我有种身临其境之感,不仅让我了解到整个案情,还感知到法律的魅力。一份看似简单的起诉状足以让我惊叹,从诉讼请求到法律依据的精确,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里面所包含的法律知识却是如此的深远,是我所远远不能企及的。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是我们见习期间的任务之一,我首先尝试的便是学习写起诉状,主要是关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这也是我第一次写法律文书,将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之中。虽然我完成的不是很顺利,但还是了解到了很多的东西。同时这也是需引起我们的注意和值得思考的问题即实践与理论的差别之处。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只是单纯的法律法规,老师虽然也给我们讲述过很多的实例,但毕竟都是一些法律法规的简单运用,我们能从中轻易找到答案,可这与我在律师事务所接触的实际案件却截然不同,熟练地掌握法律知识只是作为法律人最基本的要求,但如何精确地将其运用到案件之中却绝非易事。这不仅需要我们对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更需要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关键因素。这也是我在学习写法律文书时所遇到的难点,毕竟这不是选择题只要照搬照套就行的。法律并不是为冒一些的案件量身定做的,且在我们生活中的事情千变万化,让人难以预料且往往我们取胜的关键,都在一些我们所忽略的小法当中,可往往就是这些不起眼的法律法规决定着案件的成败。如何才能将其运用到实务中,这便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积累经验,才能达到活学活用的境界吧。通过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学习的还远远不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上,也并不只是将书本上的内容死记硬背下来就足够的,有限的法律文字之中所包含的内容深远,需要我们去慢慢咀嚼,细细品味,领悟其中的精髓。另外,在整理卷宗之中,从接待笔录、起诉状、证据的取得到代理词等等一系列的材料准备都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完成的。通过整理卷宗,对于处理案件的一系列法律流程我也都有所了解,也更加让我明白了在平常的学习中的弊端,以及在今后的学习中要更加有针对性 、要目的明确,懂得如何高效的去学习法律知识。所谓“思随行远”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吧。不仅如此,来律师事务所咨询的人数不少,我们经常在旁学习,做接待笔录,从中收获不少。做好咨询工作也并非具备专业知识就足够的,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如何让当事人信任自己是做好咨询工作的第一步,其次便是谈话技巧,在与当事人沟通时,从谈吐到言辞每一方面都很重要,并且培养法律人应有的气质必不可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明确咨询者的诉求,抓住关键点,但一般前来咨询的人对于法律知识都知之甚少,这便在考验我们的能力,如何将我们学习的法言法语转化成咨询者能听懂的语言。通过旁听,学习做接待笔录,从与咨询者的交谈中,我们不仅能够感知到律师所具备的气质,学习诉讼技巧,还让我们了解到那些经验丰富的律师是如何将自身的专业知识灵活运用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这些也绝非一日之功,都是他们从无数的办案经验中所积累出来的,从而告诉我们单纯的学习法律知识是不行的,我们还要不断的将其运用到实物中,积累经验。在律师事务所见习期间,我们跟随律师外出会见当事人,也让我感受颇深。毕竟从书本上看到的东西不如自己亲身体会的那样真切,更加能够感同身受。但是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必需时刻保持理性的思维,全方位的考虑问题。就我所接触的案件而言,主要是关于工伤赔偿纠纷的,农民工因工受伤,却难以得到合理的赔偿,像此类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已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建筑工地上,因大多数为临时工,没有与用工主体签订合同,一旦出现意外无处索赔,且目前我国的工伤赔偿制度还不太完善,工伤认定标准难以界定,寻求法律途径历时之长,程序繁琐,以至于索赔之路异常艰难,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      短暂的见习生活结束了,但留给我们的东西却受用终身。通过这段时间与各位同事的相处,我深刻体会到在公司里不是只要将自己的工作完成了就行的,特别是与同事之间的相处对于我们今后工作的展开尤为重要。在律师事务所,大家对待工作都认真严谨,一丝不苟,但工作之外却都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如此融洽的工作关系,给我们营造了一种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我们从中懂得了与他人相处的技巧,也为我们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良好的工作环境,不仅能提高办事效率,为公司牟取更大利益,还能提高工作质量。此外,也让我明白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们不仅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通过各种途径去主动学习,还要随时随地保持一颗学习的心,对待工作认真细致,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积累经验,且律师们严谨的工作态度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
​      综上所述,经过这段时间在律师事务所的学习,我不仅在专业知识上有很大的提升,懂得如何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务中,也让我对今后的学习更加的明确。虽然律师工作不易,但他们的工作精神却时刻影响着我,更加坚定了我未来的法学之路。
201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