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某与典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8年5月订婚,2020年1月9日登记结婚,同年1月19日举行婚礼,婚后第二天典某独自返回娘家,民某去接回,过了3天(大年初一),典某又以回娘家请客吃饭为由又回了娘家,之后,虽民某多次去接,但典某仍拒绝回到民某家里,从此二人分居。2020年5月,民某提起离婚诉讼,后被法院劝解撤诉。但二人一直还是不能和好,故民某坚决要求离婚,2020年12月6日再次提起离婚之诉,经彭律师和其助理姚越(实习律师)共同努力,获得法院判决:典某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返民某返还结婚彩礼120000元(全部彩礼)、退返三金和婚戒;典某婚前财产(陪嫁物品)归典某所有。
判决下达之后,典某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2021年3月10日,彭律师联系典某自动履行法院判决,并给双方做工作,双方心平气和地各自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彭铖珍律师,1992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专注于公司企业法律事务,谙熟婚姻家庭法律纠纷解决。每年指导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二十件以上,亲自办理离婚案件也不少五件。不论和与离,如此这般春风化雨般地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的案例比比皆是。远如(1996年)向某与刘某被彭律师劝回未离婚如今一家其乐融融;近如2020年办理杨某离婚案,该案在开庭前半小时内,彭律师在咸丰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化解了双方三年多以来毁物夺子相互仇视的矛盾,实现了和平离婚,还被对方亲友邀请到家里做客,见证双方和平相处、共同友好善待孩子。
律师化解矛盾的能力再强,但我们诚愿天下家庭和睦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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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