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n - Sat 8:00 - 18:00
  • hbpelawyer@163.com
  • 0718-8277822

鹏恩律所服务质优、效高,值得信赖

  • 2015-05-09 16:16:06

2015年5月5日,我所律师彭承贵主办、谢丹(实习)协办的张某与聂某离婚案成功办结。该案本所于2015年4月16日受理,由于委托方与其夫近五年没有任何联系。又因其欲立马外出务工,为委托人出门能安心工作,代理律师特事特办,立马制订代理方案,并迅速开展工作,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天后就与聂某电话联系上了,且与其约定了见面时间和地点。初见时对方情绪激动,对我们的出现非常反感和不接爱,后来我们通过悉心开导和劝说,才与其开始正常沟通,经过几个小时的交流,达成了配合我们工作的口头约定,并同意与其妻办理离婚登记,但因张某没有户口本而办证受阻,一周后张某办好户口后,与我所代理律师联系。2015年5月5日,二人在谢丹的陪同下办理了离婚登记,张某与聂某好和好散,没有对簿公堂。
2015年5月7日,主办律师收到张某的致谢电话说:“鹏恩律所服务质优、效高,值得信赖”。
后记:我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婚自由。结婚是追求幸福,离婚同样是追求幸福!